孩子是上天馈赠给每个父母最好的礼物,当父母离婚时,有的父母为了争孩子的抚养权,对薄公堂甚至反目成愁。但有各别父母却视孩子为累赘,谁都不想抚养。父母都不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胡先生与马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子。2020年5月,双方因感情破裂向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因无法妥善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政局拒绝了双方的离婚申请。
因此马女士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胡先生离婚并判决子女由对方抚养。胡先生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子女由其抚养,认为由母亲抚养更为适宜。那么在该案件中面临抚养权造成的离婚困境,该如何解决?
【裁决要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还是以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并且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因本案中孩子年龄尚小,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决孩子暂由女方抚养。
【锦盾子女抚养权律师解析】不管婚姻状态是否改变,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不仅道德上说不过去,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如果双方实在就孩子由谁抚养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在本案中,法院正是站在有利于子女的角度判决了抚养权暂归女方。
当然,另一方并不是就不用管了,子女的抚养费还是要支付的。婚姻之中,子女并非事外之人。对于自己的孩子,必须要在离婚前做出妥善的安排,以保证孩子的权益,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锦盾
子女抚养权律师表示:父母既然选择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就应对孩子负责,离婚不是逃避子女抚养义务的理由,生活不易也不能成为父母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借口,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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