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琪(化名)7岁时妈妈因病去世,琪琪开始与爸爸相依为命,但是失去妈妈的琪琪并没有从爸爸那里得到更多关爱,由于琪琪之前一直是由妈妈带的,爸爸并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刚开始还能耐心的哄和教育琪琪。
但一段时间后,对正处于调皮爱动的琪琪渐渐失去了耐心,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对琪琪进行非打即骂。琪琪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放学也磨磨蹭蹭不想回家。一天,外婆去接琪琪放学,琪琪死活不想回家,在外婆的连哄带问下,琪琪才将原委告诉外婆,外婆非常生气,决定要将琪琪带回去照顾,被监护人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吗?
【锦盾婚姻律师解析】本案中,琪琪的父亲经常打骂琪琪,属于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所以琪琪的外婆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琪琪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法院综合各方面的具体情况,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决定是否撤销。
锦盾
婚姻律师表示:如果父母采取殴打、精神压制等方式虐待孩子,那么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哥哥姐姐等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此外,各种机构和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值得注意的是,民政部门作为一个兜底部门,如果有发现父母虐待孩子的情形,且无其他近亲属和社会组织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那么民政部门应当主动履行社会职责,提出申请。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宝贝,做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于孩子应多一些鼓励和引导,少一些逼迫和打骂,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不仅事关家庭的幸福,更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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