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张女士和丈夫王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王小某由王某抚养。离婚后,女儿王小某一直与王某生活,但关系不好,女儿王小某提出想和张女士生活。
张女士是公务员,收入稳定,具有抚养能力,且考虑到女儿现在已年满18周岁,且马上就要考大学了,张女士想让女儿在自己所在的地区上大学,遂与王某协商,希望王某能尊重女儿的意愿,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却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孩子成年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锦盾律师解析】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是不存在抚养问题的,除非已成年子女因身体残疾等因素,生活无法自理,这种情况下才需要父母继承抚养。本案中,王小某已成年,不存在有变更抚养权的说法,从法律角度来看,父母已经没有抚养义务,也就是说王小某可以自主选择跟随父母一方生活。
虽然法律上对于年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是没有义务再进行抚养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基于亲情,父母依然会支持年满18周岁的子女继续上大学或学习一技之长,直到子女走入职场,才开始真正的独立生活。父母关爱子女,子女孝敬父母,让爱在家庭传递,这样生活更加美好。
以上是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年子女抚养权变更”问题的解答。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随时免费咨询锦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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