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家境贫寒,眼看都30岁了婚事还没着落,在媒人的说和下,2019年作为上门女婿与吴女士结了婚,婚后一直住在吴女士家,刚开始夫妻感情还不错,但由于两人消费观、生活习惯不一样,矛盾逐渐增多,吴女士提出了离婚。郑先生作为上门女婿能分财产吗?
锦盾婚姻律师表示,做“上门女婿”仿佛就低人一等,但实际上与其他婚姻关系并没有什么区别,结婚不管是男方跟着女方家人一起住,还是女方跟着男方家人一起住,两人始终都是平等的关等,财产也是享有同等处分权。
法律上没有“上门女婿”的说法,走到离婚依然是需要两个人去协商财产的分割问题,能达成共识就按协商的结果分割,达不成共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锦盾婚姻律师建议大家理性对待夫妻关系,不管男方随女方家生活,还是女方随男方家生活,双方仍是平等的关系,婚姻存续期间的劳动付出、共同购置的财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摆正心态才能减少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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