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女士是家里的独生女,娄女士的妈妈在世时曾买过一份保险,指定了娄女士为受益人。几个月前,娄女士妈妈去世,娄女士获得了一笔保险金。
但现在娄女士正在跟丈夫王某沟通离婚事宜,如果自己不告诉王某有这笔钱存在会被当成隐瞒财产吗?自己获得的这笔保险金离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分割不需要?
锦盾离婚律师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关系中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我国实行的是婚后所得共有制,即一般情况下婚后获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
关于保险金的归属,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直接的规定,所以在判断保险金归属上我们主要依据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以本案情况为例,娄女士获得的保险金属于身故保险金,且娄女士是保单指定受益人,保险合同中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表明了被保险人对保险金归属的意愿,具有个人专属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因此,本案中娄女士所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是不需要参与分割的。
如果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按遗产处理,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取得保险金,因没有明确该分遗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因此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情况下获得的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锦盾
离婚律师提醒,不同的保险金类型保险金的归属不能一概而论,本文因篇幅有限以身故保险金为例,如您遇到其他保险类型可详细咨询锦盾专业离婚律师,由律师为您根据情况做更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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