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女士和丈夫是于2017年登记结的婚,2019年初两人的儿子王小某出生。2020年7月两人因家庭矛盾开始分居生活。分居之后王小某一直由卢某带着,带着孩子也没法上班,生活花销除了自己的积蓄就是父母的贴补。作为孩子父亲的王某从分居之后再也没有给过抚养费。
但是考虑到各种因素,卢女士暂时先不考虑离婚,但自己活孩子经济压力又很大,于是通过网络找到锦盾律师进行咨询。
【锦盾婚姻家事律师说法】锦盾婚姻家事律师在了解过卢女士的情况之后,建议她去法院起诉,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俩一起生活的情况下,即使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举证也是一个大难题。
但卢女士的情况不一样,双方已分居许久,由于缺乏共同生活的基础,双方各自支配、使用各自的收入、财产,在举证还节,是相对比较容易举证的。
锦盾婚姻家事律师建议,卢女士多收集更多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的证据,以及丈夫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不仅可以争取之后孩子的抚养费,还可以争取在分居生活期间,抚养孩子一方正常、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以争取最大利益。
锦盾婚姻家事律师提醒,没离婚也能要抚养费!不随孩子生活的一方应支付相应费用!如遇此类问题不知道怎么维权,可以随时来咨询锦盾专业律师,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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