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除了男方会给彩礼之外,女方家庭也会准备嫁妆,相较于彩礼,嫁妆的表现形式都不尽相同,有陪嫁房、车的,也有陪嫁金银首饰和装修的,那陪嫁的这些财产怎么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锦盾婚姻律师用一个案子跟大家科普下这个问题。
【案件简介】刘某某和程某经人介绍相信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次年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结婚没久两人之间就产生了矛盾,开始分居生活。之后程某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轿车一辆。
刘某某同意离婚,但拒绝分割这辆车子,该车是父母给自己的陪嫁,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进行分割。
锦盾婚姻律师分析,不管说是陪嫁,还是嫁妆,其本质都是属于财物赠与,判断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与彩礼类似。在聊这个问题前,我要强调一下“结婚”的问题,所谓“结婚”,并不是与“婚礼、婚宴”为标准,而是以拿到结婚证为界定的。把“结婚”的概念说请了,接下来的嫁妆问题就好说了,把握两个关键点就行了,是什么时候给的;有没有明确指定赠与对象。
如果是先给了嫁妆,再领的结婚证,那肯定是属于女方亲属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男方也就无权分割了;如果是先领结婚证,再给的嫁妆,则嫁妆的归属就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了。要看女方亲属有没有指定赠与对象,如果明确表示是给女方自己的,即使是婚后给的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明确表示或明确表示是给夫妻俩的,那就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而上述案件中,锦盾律师通过了解得知,该车是在两人结婚之前,女方的父母买的登记在女方名下,应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男方不应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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