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常会看到这样的画面,子女在外欠债还不上时,债权人找其父母还钱;反之,如果父母欠债还不上,找其子女要钱的也有人在。那么,在法律层面对于子债父还、父债子偿是怎么规定的呢?父母欠债能用子女房产还债吗?
【锦盾婚姻家事律师说法】其实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所谓的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的说法,父母与子女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各种的财产也是独立的。但是,由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特殊关系,一些父母在欠下高额债务之后,为逃避债务,保存资产,选择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才发现债务人名下已没财产,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针对这类情况,我们能不能向法院申请,直接执行其子女的房产,用于还债呢?
锦盾婚姻家事律师表示,父母欠债能否用子女房产来还债,需要分情况,如果是父母欠债后,为了逃避债务,将房子以低价卖给子女,或直接赠与过户给子女,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其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其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是自己合法购买的,父母欠债与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法院是不会执行处理其子女名下房产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父母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在没办法证明,该房是其未成年子女通过第三人赠与、继承、收益等合法经济来源取得,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
锦盾
婚姻家事律师建议,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先对债务人子女名下的房产进行甄别,再选择适当的应对策略,如果其子女名下的房产,确实是父母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的财产,那么债权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主张该房产为家庭共同财产,请求法院将其纳入执行范围内,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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