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除了我们常见的房子、存款、车子等传统财产之外,要求分割公司股权的也越来越常见,由此带来的纠纷往往也较为负责,毕竟公司股权的分割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利益,对于公司可能也会产生一些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导致一连串的不良反应。那么,离婚了配偶公司股权要如何分呢?
【案情简介】徐某和沈某是夫妻关系,两人结婚后,徐某与朋友张某共同设立了一家互联网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其中徐某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60万元,占股60%,张某出资40万元,占股40%。
后,徐某和沈某夫妻感情恶化,两人协议离婚,约定,“沈某分得30%股权”。因公司其他股东张某不同意徐某和沈某两个人的约定,因此徐某和沈某也没能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徐某和沈某二人找来咨询我们,夫妻离婚分割财产还要经他人同意吗?
【锦盾离婚股权律师分析】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不需要经他人同意的,但是涉及公司股权的,夫妻俩对股权的分割,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是需要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本案中徐某和沈某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沈某分得30%的股权”,实际上徐某处分自己的股权后果是沈某将成为公司股东,其本质与股权转让性质是相同的。在其他股东张某未认可的情况下,两人对股权分割的约定,实际了侵害了其他股东张某的优先购买权。
离婚涉及到股权分割的,不是公司股东的一方想要分得公司股份,不是双方决定就行,还需要遵循公司法中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本案中,张某不同意沈某成为公司股东的,应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除此之外,沈茜也可以选择直接受徐某所持有股权对应的补偿折价款,以双方认可的公允股权价值要求折价补偿,徐某继续持有股权,沈某实现股权变现。
锦盾
离婚股权律师提醒,离婚股权分割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在处理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介入,更好的维护己方权益。锦盾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在处理公司股权、房产纠纷等复杂财产的离婚纠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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