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女士正在和老公协商离婚,我们的财产主要是一套房子,房子是老公婚前购买的,婚后我们俩一起还房贷,房贷马上就要还完了,但这套房子目前价格比买的时候还要低,这套房子怎么怎么分?
锦盾离婚房产律师表示,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夫妻俩一起还贷,是目前很多年轻人会采用的买房方式,这样能最大程度减轻压力。这种情况下离婚其实房产是好分割的,一方拿房一方拿补偿。但在房价下跌的情况下,拿房的一方不愿意给另一方补偿纠纷就会产生。
锦盾
离婚房产律师提醒,很多人认为房价涨了给补偿当然没问题,房价跌了如果给另一方补偿的话自己就吃亏了。对于这个问题,大家要知道房价不是购房者决定的,而是市场决定的,而买房的时间、地点、价格是购房者自己决定的,所以自己承担房价下跌的风险无可厚非,不能强求另一方共同承担风险。
另外,买房只是为了居住,房价的下跌对于产权拥有者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损失,但如果不进行补偿的话,对于另一半来说是有实质性损失,所以需要将还贷部分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
可能会一些人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可以同享涨幅,不能共担贬值,但房价不是个体能决定的,后期的涨跌是不可控的,法律只能尽可能的平衡双方利益,但无法做到完美的兼顾所有人。而且婚姻不是买卖,它有的不仅是财产价值,还有情感及人生价值。
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即使做不到坦诚相待了,也应理性处理婚姻事宜,如遇此类问题不知道该解决和协商,可致电锦盾专业律师13523064403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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