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在2021年的时候谈个了男朋友,本来两个人收入差不多,恋爱期间的花销都是两人一起承担。后来,因疫情男朋友王某工作出现问题,一下断了经济来源,而且找工作也不太顺利,王某就提出了创业。
当时,两人已经在谈婚论嫁了,郭女士就拿出自己10万块钱的存款一次性转给了王某,竭尽所能的给予男友王某支持,但没想到王某的创业无疾而终,两人的感情也被消磨完了。分手时,王某承诺会把10万块钱分期还给郭女士,但还了一万之后就不再还了,郭女士还能要回剩余的钱吗?
锦盾律师表示,郭女士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给男友王某的钱,而且在分手时王某又承诺了会还,郭女士只要可以举证,大概率是可以要回剩余的钱的。
锦盾律师提醒,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互赠财物表示情意,没有特别约定下,是无法要求返还的,但如果双方基于结婚目的,而产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能否要求返还,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家庭收入、相处时间长短、双方经济往来情况等综合判断是否应返还。
在恋爱期间,赠送给对方财物,特别是涉及大额财产的,锦盾律师建议一定要谨慎,避免承担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责任,如果将来反悔,想要再拿回来可能会得不到支持。而且,此类案件往往取证难度比较大,如果证据不足,赠与人无法主张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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