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和赵某是2018年结的婚,刘先生在2020年买了房写在自己名下,首付40万元是个人婚前财产,婚后还贷是刘先生父母帮忙还的,现在利率低刘先生想提前把贷款还了,就卖了婚前的一套房子,把这套房的贷款还完了。
现在赵某要离婚,已经起诉到了法院,并且保全了这套房子要求分割房产份额的一半,刘先生认为这套房子从首付到贷款都是自己在还,跟赵某无关。从法律角度来讲这套房子赵某有无分割的权利、有权分割的话能分割多少呢?
锦盾离婚律师表示,本案中,赵某的主张依据的是《民法典》1062条的规定,刘先生不认可该主张,应当举证首付款40万元来源是婚前个人财产;父母为还房贷的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赠与的话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还是对子女及配偶双方的赠与?需要证据支撑;另外,关于卖掉婚前房子提交还房贷也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个人财产的转化。
锦盾离婚律师提醒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其实涉及了很多细节,如果举证不当,无法确定该项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该项财产原则上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就算你可以证明购房所有的资金都来源于你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父母还贷的出资也被认定是对你个人的赠与,但配偶一方对该房有贡献,比如装修、共同居住和维护,配偶也可能会按一定比例享有该房的份额。
如果你们在离婚时,关于房子分割争议较大,建议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比较委托,不仅因为房产涉及的金额比较大,也在于很多细节可能都会对分割比例有所影响。锦盾
离婚律师办理过各类离婚房产分割的案件,有丰富的经验可以根据您的情况给您具体的建议!
免费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