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女士与雷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雷某与沈某(女)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魏女士发现后,前来委托锦盾律师代为维权。
锦盾律师接受魏女士委托后,通过全面调查取证,最终查实在两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的8年中,雷某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的形式向沈某多次转账共计668629.98元。
锦盾律师认为,雷某在与魏女士关系存续期间将大量钱款赠与沈某,即非日常生活需要,又未经过财产共有人魏女士的同意,其处分行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行为的权限,该行为严重损害了魏女士的合法权益,构成无权处分,该赠与协议无效。
同时,沈某明知雷某有配偶,仍与其婚外同居并接受大额财产的赠与,雷某的赠与行为是基于其婚外与沈某存在不正当关系而产生,有悖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
在确定案由和管辖法院之后,锦盾律师第一时间准备诉讼材料并前往法院起诉,要求沈某全额返还财产。
在庭审中,被告沈某辩称,是受雷某欺骗未婚的情况下才与之同居还生育了两个子女,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雷某给她的转账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以及子女的生活费。
锦盾律师庭前做的准备工作到位,证据充分,法院采纳了我方观点,判定被告沈某返还我方当事人魏女士625924.98元,案件受理费5243元由被告沈某负担。委托人魏女士对案件取得这样的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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