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仅是我们自己,也是整个家庭中的大事,两个人走在一起,结为夫妻,能相伴一生自然是最好的。从一而终的婚姻谁都想要,但并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如此。两个人结婚,辛辛苦苦攒了首付按揭了一套房产,可是好日子刚开始就夭折了,面对按揭的房产双方争执不下,遇到这种情况下房子该如何分割?
【案情简介】2017年方某(男)和胡某(女)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在两人登记结婚之前,方某按揭买了套房子,做为两个人的婚房,房产证上只写了房某一个人的名字。婚后两个人很快有了爱的结晶,听起来日子简单又美好。
但是,这样简单、美好的日子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最终两人因为感情没了,选择分开。由于孩子还小,且一直是由胡某带着的,所以孩子由胡某抚养,两人对此没有争议,但这套贷款还未还完的房子该如何分割呢?
【锦盾离婚房产律师解析】婚前买房由于方支付首付,婚后两个人一起还房贷的,房子的首付部分属于出资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婚还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也就是说,本案中,双方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子仍属于方某的,方某需要针对婚后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给予胡某相应的补偿。
锦盾
离婚房产律师表示: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的归属,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如果房子登记在婚前购房一方名下,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其所有,没有还完的贷款,也应认定为获得产权的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再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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