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与刘先生通过亲属介绍认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办了婚姻并领了结婚证。婚后因为在刘先生家住不习惯,胡女士经常回娘家居住,后来因双方经常吵架,胡女士彻底搬回娘家居住,两个人共同生活的时间加起来也就几个月而已。
现在两家人在协商两人离婚的事,但因为涉及当初结婚时,刘先生家给女方15万的彩礼,因为这个彩礼的处理问题,两家人一直商量不成,刘先生及父母将胡女士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
【锦盾婚姻家事律师以案释法】近几年,因闪婚、闪离、彩礼金额较大等因素,彩礼返还的诉求出现的频率非常高,一般情况下,两人领了结婚证,也在一起生活了,原则上彩礼是不返还的,但在司法实务中,法院也会根据两人有无共同生活、婚姻存续的时间、给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返还一部分。
本案,法院经过审理,酌情判决胡女士及其父母返还彩礼75000元。
锦盾
婚姻家事律师表示,在给过彩礼、办过结婚登记并生活在一起后,因为双方三观不一致、生活习惯不同等原因,加之生活困难等因素,结婚没多少时间就走向离婚的,并不少见。而且有些家庭为了给付彩礼,债台高筑,生活困难,在要求返还彩礼时,处理不好很容易激化矛盾,所以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比较谨慎,所以不管你是哪一方,在提出主张之后,都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避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
当然,在面临此问题时,锦盾婚姻家事律师也建议大家,念在双方曾经的感情上,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友好的协商,避免让两个家庭因为此事反目成仇。确实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来找锦盾律师进行咨询,不管是调解还是诉讼,锦盾律师都可为你出谋划策,帮你以更好的方便处理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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