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某给自己6岁的女儿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女儿自己名下。后来汪某某因为生意周转向银行贷款150万元,贷款到期后无力偿还,被银行起诉,汪某某非常担心女儿名下的房产会被执行走,父母欠债能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吗?
锦盾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能因为父母的债务被执行。但如果没有合法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获得父母出资的所购的房产,应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债务自然也应承担。所以,本案中,法院是可以执行汪某某女儿名下的房产的。
但也不定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都可以被执行,如果是通过继承、奖励等合法来源取得的,那法院就不一定能执行该房产了。
未年成子女的生活、经济都是与父母息息相关的,法院会根据房屋综合情况,考量登记在债务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否能纳入执行范围。
所以,锦盾律师建议大家,为了逃债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不是为子女好,而是徒增子女诉累。也不要心存侥幸,以为可以钻法律的空子,要知道我国法律越来越普及,法治进程在不断加快,且越来越完善,守法守信,方能心安理得。
法律是维权的利器,希望每个人都学会运用它,遇到法律纠纷,及时向律师或相关的法律工作者进行咨询,或寻求帮助,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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